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一、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它是根据基金公司的规模再结合其他的情况由双方约定的。普通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不是很贵,如果您想要一个带备案的基金公司,现在市面上的价格比较高的,因为现在基金备案步骤繁琐,要求严格,需要法律意见书等,备案资金方便就无形的增加很多,所以备过案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比较高。
   二、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没有固定的价格,如果是普通的基金公司价格会低一些,但如果该基金公司已经备案,它的售价就相对变高。由于现在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和备案较为严格,所以就出现了购买私募基金牌照的需求。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较为繁琐,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效率。
  
  
  


·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
      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明显。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长期稳定的经营,就必须不断的改革发展,通常很多企业选择融资来让企业变得更加强盛,在市场经济中更具有竞争力。那公司融资定义概念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定义 企业融资是以...


·公司股东增资确认投资收益吗
      公司股东增资确认投资收益吗?股东增资不一定要确认投资收益的,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因被投资方的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本投资方股权下降,其他方增资导致甲公司从控制变为共同控制(成本法变为权益法)对于下降部分,视同处置的,确认为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


·2023年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
      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 公司法149释意是什么 本条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盈利就是商业经营的根本,无论是对员工还是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只要有了盈利,就意味着利润,不仅所属公司的员工的工资有了提升,对于企业的拥有者来说长期的投资终于有了回报,那么,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呢?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 依照我国公...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高管存在违规情况,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股东诉讼大致分为两种,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我们一同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


·并购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上市公...


·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就会进行企业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企业而进行的融资,那么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融资方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


·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吗?
      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吗?一个股东能入股多加分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基本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损害其股东权益,往往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如果可以的话,那股东让公司收购其股份时应注意啥?毕竟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时该股东可能会涉及抽逃出资,所以下文会针对上述问题为您展开论述。 一、股东是...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