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的管辖地的选择就很重要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民间借贷的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按照《民事诉讼法》中对案件管辖的规定,此时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不清楚被告住所地等特殊情况,则就需要根据法律中的特殊规定来确定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法...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都会比较方便。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由于规划的滞后性以及实际土地使用的现实情况之间产生的差异,会导致目前土地规划无法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会通过土地征收,拆迁等方式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原有土地上的居民安置完毕后,重新在土地上建造相应设施来满足需要。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协...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怎样的流程
      身在外地的夫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回到本地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也要知道,此时不允许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那具体来说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怎样的流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这...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他人冒领自己...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这些主体是比较特殊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其实也没有明确的禁止划拨土地就不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了。我们要提到的一个常识问题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也是包括三点,首先要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然后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最后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划拨土地...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和集体让开发商和农民承包进行投资生产,使用权有着一定的期限。承包土地就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问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嘉定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共有三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江桥镇/真新 新村街道/安亭镇,区片补...


·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
      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分住宅、商业、工业等用途的不同期限也不一样。不过使用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只要续期,您就可以继续使用。那么,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多久?下面我们搜集了关于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的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土地管...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代理合同,开发商可以和中介公司或者是房产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对楼盘进行销售和管理。虽然说现如今房地产市场是比较火热的,但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基本利益,房子在代理销售的过程当中,也需要遵守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代理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