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从上文可以看出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还是有不少限制的,而且不仅仅在时间上在很多方面都有各种各样的要求。特别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要详细记录申请者的资料以及事情的概括和所依据的法条,当然如果有证据还可以附带一部分的证据。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应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近几年合肥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的,从一座破落的小县城发展为现在的创新城市,这其中有多少不易,但是合肥的发展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就尤为突出,例如公交车棚的倒塌伤人事件,那么,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依...


·个人承包与工伤认定有哪些规定?
      近些年,我国各个地区基础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许多工程项目纷纷上马,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诸如私自转包、层层转包、转包给没有资格的施工方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有些分项的小型基建工程有时发包方直接转给个人承包,而承包人在施工中一旦出现了工伤事故,就极易出现责任不清和赔偿纠纷的问...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违法解...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


·若员工出现过错该如何处罚员工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


·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工程可补办确权吗?
      根据该“通知”,“在本通知生效之日以前已建成且符合城乡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工程,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补办产权确认手续”。 补办确权不含自建房、商品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或已建违法建设工程将不适用该“通知”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也是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的。如果劳动者想要撤回劳动争议的,这也是允许的,那么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


·工伤认定花钱吗,各鉴定机构的职责范围怎么划分?
      在上班的过程中,难免会不小心受伤。如果不小心在上班的过程中因为工作而受到了伤害,那么这次受伤肯定会优先考虑为工伤,然而不少人却因为急于治疗却忽略了申请工伤需要哪些条件,首先就是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花钱。那么去做工伤认定花钱吗?各鉴定机构的职责该怎么划分?今天我们将为你拨开迷雾,看...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如果想要去其他的单位进行工作,那么此时的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如何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进行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如何办理? 1、劳动关系的转移并...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主体不同,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情形不一样,那要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您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