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一、 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别地区的税务局遇到过税务专管员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企业设立上,除了企业形式之外,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第三方为信托产品担任投顾的,需要满足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所以,如果打算将来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基金,则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
  注册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注册在一些对私募基金有专门扶持政策和专业服务的行政区或对冲基金园区,如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虹口对冲基金园区、深圳前海新区等,这些地区对入驻的私募机构提供一系列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包括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的办公场地、甚至现金奖励等,相关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对金融比较了解、专业性高。除了上述的大型对冲园区外,全国其各地还有大大小小的其他“开发区”,也会宣称对包扩私募机构在内各行各业都有各种优惠政策。但是这些开发区可能在企业注册前给企业一个优惠的口头的许诺或没有法律效率的书面承诺,企业注册后又以各种借口不予实现,最终这些优惠政策仅停留在口头约定中,口惠而实不至。而且这些开发区并非专门针对私募行业,其工作人员很可能对金融缺乏概念,造成办事时效率低。而且,有些地区工商局和税务局不在一起办公,甚至彼此相隔数公里且无方便的交通,造成办事时非常不方便。这些都需要考虑。
   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今年2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公布并执行,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的登记备案制度。从此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私募行业由证监会监管,由证监会委托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的登记备案。所以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公司设立后,需要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的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所需要上报的材料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组织形式、办公地址、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证的号码和照片,员工人数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证件号码、从业资格、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国籍、证件号,机构股东的名称、企业性质、组织形式,以及股东的认缴金额、比例,实缴金额、比例等。
  以上是对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问题的简要介绍。从以上可知,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是需要一定的实收资本的,如果不满足的话,是不能成立的。另外,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还需要经过备案的程序,只有经过备案登记,才能设立。更多关于私募基金公司的信息,您也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


·公司股东怎么定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法律对企业和公司运转的法律规范,公司法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其中对主要财产转让事项也给出了相关的一些规定。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要召开股东会议商议和通过,如果股东大部分同意就可以转让。很多人不了解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的相关知识,今天由我们整理出相关...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现在就讲究形象定位,作为企业被第一眼注意到的名字是很重要的,关于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贴心的本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工商局对企业名字的要求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要名字不和其他的已注册的公司重复,不违背一些重要原则基本上都是可以过的。 一、企...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放开,全国各城市均开设了很多的小贷公司,因为小贷公司实行了部分的金融职能,因此在经营中也受到诸多的限制,那么小贷公司如果要转让股权会有哪些限制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小贷公司股权转让须提交...


·企业合并等于企业并购吗
      不等于,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也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股票,对于一个公司,股票是运营的一种途径与方式,关于公司法股票的解说,我们特地撰写下文,希望能让您更多的了解关于公司法股票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学习吧。 上市公司法是否有规定企业发行股票数量,比...


·股东大会七大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七大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3、 公司解散和注销;4、 公司章程修改。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


·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用人单位应该为其购买社保。虽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并没有按此执行。作为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没有为自己买社保的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那么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


·侵犯企业机密和商业机密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侵犯企业机密和商业机密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还构成犯罪吗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还构成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