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办案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同时,根据控告人的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此公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2)检察院的立案。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侦查。
  
  
  (1)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已经延期3个月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2个月。
  
  3、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具体包括: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逮捕。
  
  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5、审查起诉。
  
  
  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最多不会超过15天,在行政处罚当中,行政拘留应该算作是比较严厉的一种处罚结果了。一般是针对那些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不适用于罚款、警告的这些情况,才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的。有些被判处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行政...


·报复陷害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报复陷害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报复陷害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拘役要没收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来看,看守所收押人犯,应...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在案件发生后,办案人员需要审理案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无公正的待遇,为了办案效率的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刑事追诉时效制度,刑事诉讼是有期限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刑事诉讼法期限起...


·单纯恐吓绑架犯什么罪?
      单纯恐吓绑架犯什么罪?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


·对重刑犯能监外执行吗?
      重刑犯能监外执行吗?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的是刑事类的案件,刑事案件是需要现场的勘查和搜查的,这个是在司法机关的范畴里,两者有可能同步有可能不是同步,需要根据案情的需要自行决定的。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现场搜查是怎么样的? 首...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的处罚方式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 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


·打架导致他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打架斗殴一直以来都是不允许的,而此时被抓的话,派出所肯定会依法作出处罚。而要是此时情节严重,如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则此时也就会上升为刑事犯罪,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一般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罪犯认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零口供办案的案例是凤毛麟角的,这只是针对那些极其特殊的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工作人员当然更愿意看到的是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可是这里的主动认罪不等同于是工作人员用一些违规的操作诱骗当事人认罪的。那么,罪犯认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罪犯认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盗刷亲人信用卡,即使自首也是需要判刑的,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请查询犯罪地标准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