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病人办理登记结婚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精神病人办理登记结婚可以吗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未禁止精神病人结婚以及医学上未明确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坚持要求与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知应不应该登记以及如何向当事人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实质要件。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二、精神病人结婚有什么后果
  
  对精神病的确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医院或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鉴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能力和审查权限的局限,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当事人隐瞒精神病真实情况,导致为精神状态达不到要求的当事人办理了婚姻登记的情况。为了救济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是婚姻登记行为的前提,登记行为只是一种确认程序。只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了登记程序,审查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该行政行为就不应存在违法之处。而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导致的争议本质上应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离婚无效。否定了民事关系的效力自然就否定了登记行为的效力,如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该婚姻的登记行为自然归于无效,而不必通过专门程序予以撤销。因一方当事人精神不健全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其近亲属有权代为提起离婚无效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离婚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离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副本寄送婚姻登记机关。
  
  《民法典》中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要出于自愿,但要是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可能无法正确的做出自己的意思标准,因此,严格来讲,在我国不允许精神病人办理结婚登记。而生活中要是与精神病人举办了结婚典礼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面也不会认定属于夫妻关系。
  
  
  
  
  


·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果夫妻中一方出轨,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点被许多人忽视,不过想要获得赔偿或者维护婚内出轨无过错方的利益并非容易。维权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明确知道一方出轨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夫妻要是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采用均等分割,即夫妻...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 ?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


·一、其中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其中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其中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配合的法院可强制传唤,只要符合离婚的条件,即使一方不愿意不配合,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而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二、诉讼离婚对...


·法律上离婚女方能要下娃抚养权吗
      一,法律上离婚女方能要下娃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1、一方只要出轨,就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事实上,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规定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规定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要快速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快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但是很多夫妻都在离婚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只能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的时长最快是多久,我们需要先了解诉讼离婚的流程,各个阶段,就会明白了。首先是向法院进行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


·担保被起诉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担保被起诉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担保人就是债务人,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应当以共有财产偿还担保抵押债务。1、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这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