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一)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现行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分为工程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北京市则将规划验收合格作为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标志,综合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则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
   (三)迟延交付房屋。
  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出卖人通常会将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社会事件、恶劣天气、技术难题等作为免责事由。
   二、遇到房屋交付纠纷该怎么处理
  解决房屋交付纠纷要注意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目前国家对《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各项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购房者必要时可以找律师协助,请建筑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在实践中,解决房屋交付纠纷的方式其实是比较多的,关键还是要看当事人是怎么来选择的,要是这种方法无法解决纠纷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再采取其他的方式处理。当然,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去的,只有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够办理。带上驾驶证以后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行驶证,在处理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


·交通违章扣3分的情形是什么
      交通违章扣3分的情形是什么一、交通违章扣3分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


·交通人伤事故有扣车拿不出来的吗?
      交通人伤事故有扣车拿不出来的吗?交通人伤事故没有扣车拿不出来的,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情况下,必须在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后,到交警部门提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


·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了解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很有必要,那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事故现场是第一手证据,需要进行合理有效的保护,那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遭遇交通事故后要怎么处理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


·借车给无驾照者该如何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


·一、交通事故二死三伤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二死三伤弃车逃逸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如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有关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无证驾驶不一定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这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员工发生工伤后的损失进行赔偿,保证员工不因工伤而受到经济损失。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员工应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是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