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其实在实际开庭的时候都是有可能不到庭的。但有与离婚案件是需要当事人到庭之后才能说清楚的,那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官司中当事人不到庭能判吗
  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经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姻诉讼中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你有权利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如果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你可以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这里的上诉期有一个时间限制,从一审裁定的次日起十日内。当然法院在一审裁定中应当告知这一点,否则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开始起算。一般情况下你起诉后再撤诉法院把你所有的原件手续都退还给了,你仍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的,不能起诉的情况也有,那就是离婚案件,你起诉与对方离婚,这时你撤诉了,在6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与理由是不能再起诉的。除了这种情况以外你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法律中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要是原告不到庭的话,则视为原告撤诉。当然要是属于被告不到庭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换言之,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其实法官还是会对案件进行实际处理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多久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男女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不仅仅是要确定具体的数额,还包括了支付的方式、期限等等。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小孩的抚养费中主要包括了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而对于支付的方式其实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那究竟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支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了小孩抚养费怎么...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将子女由男方抚养,但是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女方并不会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所以更多时候是要考虑女方其他的不利因素才能让男方得到子女...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女方再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一般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咨询我们究竟此时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呢?其实起诉离婚去的并不是部门,而应该是法院。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数量比较多,这也让很多人搞不清楚。 一、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怀孕几乎是每一个女人每一个家庭都必须经历的一个事情
      怀孕几乎是每一个女人每一个家庭都必须经历的一个事情,对于怀孕期间离婚的案例其实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对于怀孕期间离婚的最大的纠纷其实就应该是孩子的户口问题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国家是有规定的。那么怀运期间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呢?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


·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它们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给与的。那在法律中,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呢?详细内容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


·依法被监视居住是否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男方同意离婚协议书约定女方不付抚养费(一)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婚只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还是要继续的。按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