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淮安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淮安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淮安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淮安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②、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4、农用地征收补偿:
  ①、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②、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③、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淮安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淮安市被征收土地者对地上的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同时被征收的房屋价格补偿不得低于市场房屋征收价,还要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你们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一般情况下就是,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人员的安置费,青苗以及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费。
  
  
  


·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近年来,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活动,购房纠纷也随之而产生。对于购房者来说必须学会的是纠纷的解决问题,而购房者解决购房纠纷的前提又是了解这些纠纷。那么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 逾期交房是非...


·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有一中税费是印花税。虽然很多人知道印花税,却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主体有哪些?那么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 ...


·公租房拆迁,房改房后是不是可以要求足额补偿?
      一、公租房拆迁,房改房后是不是可以要求足额补偿?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后,如果被拆迁人取得公租房完全产权的,是可以获得足额的拆迁补偿款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


·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可以转租房屋吗
      现实中,有的人租了房子不愿意自己住,想把房子转租出去,觉得这样更为划算,用转租作为一种投资,但是转租是有风险的。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房屋是否可以转租呢?而转租房屋的,此时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


·并不见得所有的成年人都知道买房是一件不能够急功近利的事情
      并不见得所有的成年人都知道买房是一件不能够急功近利的事情,当然最根本的是需要解决房款的问题,可如果在买房的时候却没有审核开发商相关证件的这样一种概念,那有可能到最后是徒劳无功,甚至惹得一身官司和纠纷。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买房的时候需要审核五个必备证件,可能在审核完毕后还有一定的隐忧...


·一、首次买房子税总共多少钱?
      一、首次买房子税总共多少钱?1、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到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2、印花税印花税是...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一、阜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夫妻离婚时房屋的处理是怎样的
      其实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比较关注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其中的房屋分割,有的人宁愿折价补偿对方,也不愿意放弃房屋的所有权,这也是有一定原因的。那通常夫妻离婚时房屋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对于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作了原则规定:离婚时夫妻...


·租房合同未盖章生效吗?
      租房合同未盖章生效吗?加盖印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需要件,合同没有加盖印章的,但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并且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


·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签房屋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