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众所周知,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拆迁的补偿金额是十分高的,甚至可以说会出现一笔补偿款就能造就一个千万富翁的现实。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补偿政策对于居民而言十分重要。那么,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一一介绍。一、虹口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1、公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2、私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非居住用途的建筑面积为准。经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非居住房屋,在相关申请和批准文件中有营业面积记载的,以相关文件记载的营业面积为准3、公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签订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的,以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原始设计为公有居住房屋,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改为非居住用途或部分改为非居住用途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非居住建筑面积为准。记载的非居住建筑面积未按房屋类型换算系数标准换算的,按房屋类型换算系数标准换算。二、虹口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1、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对象和补偿标准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本款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后,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与房屋征收部门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2、征收非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3、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非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虹口区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其中不仅规定了怎样认定居住房屋、私有非居住房屋、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认定,还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进行规定,不仅可以按照公式换算补偿款,也可以调换房屋产权。总的来说,是十分详细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xx 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可以退还吗?
      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越来越普遍。但随之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买家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想撤销购买合同后,由于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存在,那么中介费以及定金还会退还吗?这个问题想必是您十分关心和在意的问题。将对“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可以退还吗?”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安置费。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或者是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将购房补充协议给签好。那么,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订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


·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不管是进行城镇房屋的拆迁还是对农村房屋拆迁,根据国家的规定,此时都要对被拆迁房屋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农村房屋拆迁的赔偿可能与城镇房屋拆迁赔偿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


·期房买卖违法吗,期房买卖是否违法
      期房是指那种尚未修建好的房屋,购房者要是不小心购买到期房的话,那么就要做好承担很大法律风险的准备。不过也有人质疑,认为买卖期房是违法的。那究竟期房买卖违法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期房买卖违法吗,期房买卖是否违法 一直有当事人纠结于期房尚未竣工、还没有办出产...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非常的普遍,如果承租方要想租房,就要和出租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你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它的订立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约;2、承诺;3、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


·离婚房产不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离婚后就可以一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也有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反悔财产分割办法然后拒绝过户的情况。离婚房产不过户怎么办理?提醒,离婚房屋过户是需要手续费的,一般有税类和费两种费用,按不同规定收取。 一、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可...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2013年11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