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策上的变化,导致很多企业面对厂房拆迁的问题。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少企业将纠纷上升到法律高度,希望通过院来进行解决。那么,法律上对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呢?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以上是对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问题的详细介绍,我们为您总结了在实践中厂房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厂房拆迁涉及到企业很多方面的利益,必须妥善处理好厂房拆迁的问题。如果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纠纷,当事人一方可诉请法院解决。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特别约定为一方财产。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


·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现房是与期房相对的,通常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且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开发商之后,再进行销售的房产,就称之为现房。而并不是说开发商认为这是现房就一定是现房,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到底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房是什么? 现房是指消费者...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第...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确切的讲,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我们对象是一些个体人员,假如半路退出,对方又不可能马上找到下家租户,这样势必会对出租者照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诉诸法律的话,我们是必输无疑。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替房东找到新的租户,或与房东和平协商解决。当然了,如果我...


·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否申请?
      现在二手房交易非常活跃,买卖双方违约导致的二手房纠纷案件也很多。当发起民事诉讼后,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有时候,当事人因为自身经济困难并不能承担律师费用。而我国针对弱势群体有法律援助制度,那么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否申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


·申请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的时候若资金只够支付首付款的话,那么此时剩余的房款其实是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的。但申请按揭贷款不是人人都可以,此时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么您知道申请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 1、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 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照25平方米计算...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怎么办??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需要判断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就属于个人所拥有。(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不仅是国内离婚有,在涉外离婚当中也有可能涉及到夫妻房产的分割。当事人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您知道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