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还?一、住房公积金利息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按上文内容准备材料,按照上列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还款的方式比较多,上文介绍的可以做为参考,或者可以到相应的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我们在此温馨提示,无论哪一种贷款买房都需要按时还款,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解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还?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的资料和流程的全部内容。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查封吗
      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那此时不仅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同时也无法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的比较频繁,那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 一、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赠予房子能收回吗
      赠与房子是可以收回的,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


·房东进行房屋出租私闯民宅算合法的吗?
      房东进行房屋出租私闯民宅算合法的吗? 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租住房子过程中,房东进行房屋出租私闯民宅算合法的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东进...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 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的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过由于限房令的出台,对于不同身份的购房者,购房政策也不一样,那么“北京购房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京籍家庭购房政策 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


·二手房可以办理贷款
      二手房可以办理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俗称“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贷前调查及面谈:银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3.贷款审批:银行...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实践中,要是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此时会对日后的居住使用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些时候房屋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直接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房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