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医疗保险政策的推进,现在国家又提出了大病医保政策,是既医疗保险之后对民众更有好处的一种医疗保障,各地政府也在相继出台相关医保新政,医保的保障范围比医疗保险范围更加扩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的内容。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所谓“大病保险”,就是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二 ?、什么人群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
  三、“大病保险”怎么参保?
  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
  四、“大病”又包含哪些?
  《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明确,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也就是说,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州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五、“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那这“大病保险”如何报销呢?让我们一次来弄个明白!
  “大病保险”要怎么报?
  《方案》明确,参保人员在一年内可以单次报销,也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例如,当第一次住院并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进行大病报销补偿,但第二次住院又花费了不少钱,这时就可以累计2次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起进行报销。
  六、“大病保险”到哪里去报?
  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并在省、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您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就可以一站式轻松报销了。
  七、“大病保险”究竟能报多少?
  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50%以上的费用报销。
  也就是说,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补偿比例,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越高,补偿的比例越高。具体为: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八、还需要额外交保险费用吗?
  城乡居民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要是报销后还是有困难,政府有啥政策呢?
  当然,大病保险还不能确保每位重病患者能彻底减负,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可能面临困境。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将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方案下发后,各市州将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面推开。
  关于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的内容如上所述,我们是以湖南地区为例为您做的解答,具体的标准还要看本地政府颁布的内容,大病医保政策是在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做的另一次减免,对一些大病,疑难病症等花费较大的病症进行费用报销。对广大民众来说是很大的福利。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行,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在逐渐降低,但还是有些地方发生许多医疗事故,这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根据患者的情况,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医疗事故是需要鉴定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 医疗事故是病人在进行医疗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病人权益的损害。为了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增强各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医院必须制定相应的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制度的具体内容。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第...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在基层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时常有所发生。办理这类案件时,常常会对行为人的主体和主观方面的认识产生分歧。那么,到底我国对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336条规...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造成1-4伤残全国统一,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津贴。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


·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
      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当前医患之间的纠纷出现更多的今天,就需要当事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来介绍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相关内容,您一起了解下。 一、非医疗过失纠纷 是...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经常会有一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的小病,但也不排除随时都有可能检测出来的大病甚至是绝症。那么解决这些病痛的方法最好是去医院。而医院虽然有严谨的制度和高端的仪器,但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所以,今天我就来为您详细的解答医疗纠纷患者如何...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医疗对于人们来说显得异常重要,您都知道的是以前医疗水平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医疗保障也是正在完善,很多人想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进行投诉,等待医院接待,提供信息,展示病历、尸检报告等。必须要证明实际存在医疗关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受损害的程度证明。患者方面的流程相对简单,医院作为责任方时如何解决?由于患者受教育程度不同,无法对其进行要求,但院方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