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拼车发生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拼车发生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一、拼车发生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一)无偿拼车事故的责任认定
  对于拼车或搭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如果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责任,该司机应该对搭乘人员因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是完全无偿的拼车或搭车,对于事故负有责任的司机也无法免除法律责任,只不过相对于有偿的搭车服务,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轻而已。
  可见,“好意”是无法抵偿“责任”的。在拼车或搭车过程中,相比之无人搭乘的情形下,人员肩负着更为重大的责任。
   (二)有偿拼车事故的责任认定
  在拼车或搭车过程中,搭乘人员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分担汽车运载的合理费用,是合情合理的。无偿抑或有偿,只要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均无碍于拼车这种现代出行方式作用的发挥。但是,在拼车或搭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拼车是有偿还是无偿,将直接影响到驾驶人员责任的承担。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委托合同中,相比之有偿的情形,无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仅对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责任相对较轻。
  由此可知,在有偿的拼车活动中,因驾驶人员的“过错”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拼车活动,因驾驶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在有偿的拼车或搭车活动中,驾驶人员承担着更高的注意义务。
   二、拼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众所周知,“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进行赔偿,而拼车人员或搭车人员显然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如果参与到拼车或搭车活动中的家用车一般投保的只是“交强险”,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搭乘人员将无法获得其所乘坐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障。在本车驾驶人员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遭受损失的搭乘人员就陷于相当被动的局面。
  
  针对上述情形,驾驶人员该如何更好地防范自己所可能承担的责任,搭乘人员又该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成为我们不得不慎重对待的一个问题,于是“乘客险”就是最好的选择。
  所谓“乘客险”,又称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包括驾驶人员和其他乘客。因此,参与到拼车或搭车活动的车主可以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乘客险”,同时,其他搭乘人员也可以通过签订拼车协议等类似措施将车主投保“乘客险”作为车主的一项义务纳入法律范围,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就拼车而言,具体分为了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不同的情况下拼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不同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若符合保险赔偿范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要求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理赔的。
  
  
  


·医保需要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终身
      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将这次股份转让所获的收益部分里面的20%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现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里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的自然人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的这一种行为,那么转让那一方当事人需...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处罚是什么? 驾驶无牌车辆处罚:有可能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这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之间无法顺利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的成本,还有时间的成本,有的当事人对于诉讼的流程不是很清楚,也就不知道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所以对于是否选择进行诉讼就很犹豫,为了帮助您了解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以及花费的时间,我们专门为您整...


·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技巧
      交通事故调解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合法、公平的对事故相应的纠纷做出调解处理。而在实际调解的过程中,也是讲解调解技巧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技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


·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建立在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此罪。而一旦确定构成此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要是在扬州市触犯了此罪的话,此时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有哪些 一、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


·每天上班因为前方塞车造成的迟到其实也能算入误工费
      每天上班因为前方塞车造成的迟到其实也能算入误工费,但是因为造成的事件算是比较小,所以很少人会因为这样而去讨误工费,其实在我国,每一个省都有它们自己判定误工费的标准,因为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不同,误工费也是一样要根据各种的发展来作出一个标准,和我们来看看合肥法院判误工费赔偿的标准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