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犯罪是与个人犯罪相对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我国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团体”包括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虽然这些单位通常都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说构成单位犯罪首先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在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具体规定中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则不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主要是从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的。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的时期,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刑法将那些实践中比较突出的、社会危害比较大、罪与非罪的界限较容易划清的单位危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3、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在通常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算单位犯罪。
   ?
   二、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实践中,不管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必须要按照规定作出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定罪处罚,这也是为了减少冤假错案出现的概率。至于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此时需要具备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行。
  
  
  


·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
      构成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并且利用了自己的职权实施了相关的非法占有行为。那要是确认构成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呢?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


·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常常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行为人实施聚众斗殴行为,更多的是向整个社会挑战,对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的损害只是放任的结果,性质非常恶劣。那么,认定公民构成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


·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父母因为自身的疏忽,没有时间照看或者又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抚养孩子,也有可能不小心导致怀孕的而家儿童残忍的扔掉。遗弃孩子,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都属于道德的,同时我国法律也对遗弃儿童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呢?下面就要我们为您...


·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审判或者惩罚。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此时犯私放在押人员罪,我国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一般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


·盗窃案件一般怎么处罚犯罪分子
      一、盗窃案一般怎么处罚犯罪分子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


·多次诈骗犯罪未遂的数额怎样规定的
      多次诈骗犯罪未遂的数额怎样规定的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与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只要进行了诈骗的犯罪事实并获得了诈骗财物,即使只有一块钱也构成了诈骗既遂。既遂的含义,就是成功了,未遂的含义,就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功。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也是这样认定的,诈骗既遂就是成功把钱骗到了自己口袋,...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由于刑法修正案中对作弊行为进行了规定,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即将来临,也被称为最严高考。罪名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情节严重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将做详细解答。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


·一、醉驾酒精含量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醉驾酒精含量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标准是:饮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1、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