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具体操作也有不同。
  
  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
  
  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则有具体规定,对没有在拆迁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
  
  对货币补偿的抵押房屋拆迁,需要做以上规定,是因为所得的赔偿金应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这条规定,房屋抵押权因房屋被拆迁而消灭,其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
  
  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
  
  如果被拆迁人在抵押房屋拆迁时,选用了产权调换方式,其补偿操作应注意以下两点: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登记生效。否则,拆迁人不得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而无效。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另外,抵押房屋拆除未达成新的抵押协议,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对原抵押合同持有异议。对此,抵押权人应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债权落空。当然也有被拆迁人主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原抵押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拆迁抵押房屋纠纷怎么解决
  
  城市房屋拆迁中所说的抵押房屋是指被拆迁人所有或经营的,依照法律规定了已经由被拆迁人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物的房屋。以房屋作为抵押的法律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从该房屋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抵押房屋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权受到限制
  
  房屋一经抵押,该房屋的所有人的权利就受到限制,突出表现在于处分权的限制。按照所有权制度,所有人对房屋拥有处分权,而抵押之后,就不得变更房屋的所有权,由此影响到拆迁活动中对房屋补偿安置权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被拆迁人不得擅自作出处分。
  
  2、抵押权依附于债权
  
  由于抵押房屋的目的是确保债务清偿,该债务应当是合法存在的。如果该债务消失,而被拆迁人的房屋上的抵押义务也消失,抵押权人不得限制原抵押所有人的处分权。
  
  3、抵押权须依法设立
  
  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房屋抵押作为债的担保,经常是以双方立字为据,忽略了抵押登记制度的存在,因此产生抵押权利的瑕疵。在拆迁实践中常有合同约定的抵押房屋被拆除,补偿完毕后,债权人才得知消息,因而权利受损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4、抵押房屋的性质变化
  
  长久以来,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多为私房,而近年来,这种性质发生逆转,企业用房占抵押房屋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已经成为其主要部分,而企业效益下降的范围越来越广,一旦拆迁,就会出现补偿金是优先安排职工还是偿还债务的矛盾,论其法理之分,确有棘手之处。
  
  近年来,房屋拆迁规模浩大,而以房屋产权设定抵押获取贷款的情形也极为常见,因此,在拆迁过程中遇到被抵押的房屋的情形也非常多,我国法律对此专门作了规定。现实中,很多人在遇到拆迁抵押房屋纠纷的时候,不清楚应该如何处理才好,对此我们建议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做处理。
  
  


·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


·现在买房子并不是需要由购房者一次性全款购房了,要是自己可以承
      现在买房子并不是需要由购房者一次性全款购房了,要是自己可以承担的其房子的首付,剩余的房贷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子。那此时买房子现在首付是多少钱呢?很多人就不太搞得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现在首付是多少 (一)个人购买首套房的...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


·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是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但现实中很多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因此在结婚之后就可能出现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那要是夫妻离婚这样的房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项了解吧。 一、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双方婚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 1、 首部 (1) 标题,应写明“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分单”或者“分产契约”。 (2) 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一、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
      当下出现了一种新型租房形式,即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针对的是单人租住人群,因为酒店式公寓租售主要是面积小,精装修等特点来标识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酒店式公寓租售同权到底是什么? 紧跟着,北京也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一重磅在落地...


·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尽快签订合同完成过户 一般来说,买卖双方一旦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但如果卖方同时与多方签订合同,众多买方中只能有一人获得该房屋的使用功能。这种情况房屋归谁所有呢?常见的处理原则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开始限购了;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通知》,从3月24日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并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具体如下: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应符合成办发〔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