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财产中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夫妻一方所有财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当然在需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这个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下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4)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5)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知识产权上的财产性收益”。(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7)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8)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9)婚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除非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为夫妻按份共有。份额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确定。
  二、确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意义
  确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分为二,其中的一半才是死者的财产。(二)离婚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有双方平分。(三)因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产生的债务,共有人对外应负连带责任。认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能够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起到重要作用,不管是对哪一方来讲,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当然,在夫妻要离婚的情况下,就hi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孕是否有影响
      在当今时代,婚姻关系都是比较自由的。只要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婚姻关系都是受我国《民法典》保护的,所以说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期间的一些事情,当事人还是要遵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人们单身的年龄逐步上升,所以父母特别的着急,总是会强迫自己的子女去相亲,甚至是去强迫他们结婚。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若以这种方式结婚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听我们来解释。 一、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出轨行为被发现后,女方无法接受的话,通常会要求离婚。很多时候,男方会表示悔恨并不同意离婚,这样的话,女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单方面启动离婚程序。那么,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夫妻双...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保障金额的,不过并不准确,那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财产能不能不分割呢? 离婚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离婚...


·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方式
      国家赔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受到损害的程度,并且这些损害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为标准,同时根据事实情况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申请国家赔偿之前最好先了解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了解多一些对于您申请赔偿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仔细说说赔偿方式。 ...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夫妻离婚通常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由法官依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法院判决离婚这类民事案件都是有时间规定的...


·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在婚前交往的时候男女双方了解的不够透彻,婚后由于性格等各种原因的不和,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离婚的道路。而在离婚的道路上也会应为很多的原因比如孩子的抚养权,等因素,不能够和平地协议离婚,而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双方将其婚姻交由法院来判定,那么,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今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