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随后会对双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根据这份认定书来确定赔偿的金额。但有时候会出现责任方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的情形,那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对方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才有效。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也没有关系不是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审过程中若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信该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对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了答案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需要双方签字才会产生效力,即使一方不签字,该责任认定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服,消极地采取不签字的方法是不产生作用的,最好的方式是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商标交易是什么,流程分为几步?
       商标交易是指:拟合同和办手续、拍卖和竞买,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主要形式是是合同方式转让。流程基本为五个步骤。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今天在正文中进行详细说明。 一、商标交易是什么,流程分为几步? 1、商标交易是什么 商标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材料的同时,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钱,这就是投标保证金。这是由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参与竞标要提交的。那么您知道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害和后果媒体也曾经多次报道,但在现实中,有些驾驶人还有侥幸和麻痹心理,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觉得自己驾驶的车辆小、好操控,而且摩托车灵活轻便,看见警察检查便于调头逃逸,因此,往往摩托车更容易出现酒驾,那么,醉驾骑摩托车出事...


·一、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对因肇事逃逸导致的损失扩大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


·归责事实交通事故赔偿中
      归责事实交通事故赔偿中,非机动车与行人作为原告方,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交能证明损害事实的有力证明,如果证明不足,无法确认损害事实的存在,法院就无法判定被告的赔偿责任。被告在这里没有举证责任,但是可以主动向法院提交关于原告举证的损害证明和赔偿请求不合...


·车刮车后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车刮车后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不可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二、误工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
      电动车肇事逃逸致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起点为: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


·无证驾驶车主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


·车辆损害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车辆损害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车损是没有办法要误工费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