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如何进行过错判断的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即院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三、可以用于解决的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以上便是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的咨询方面,当然文章中列举的只是医疗纠纷中比较常见又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发生医疗纠纷之后聘请律师辅助解决问题比通过医闹的方式解决要理智许多。所以如果出现了医疗纠纷千万不可以意气用事,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当事人需要做的就是聘请律师然后尽可能的收集证据,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今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了阻碍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首先得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这里就涉及到民事诉讼归责原则。那么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患者生病了会去医院看病治病,若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医生过失或者医疗机械故障等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人身伤害,这时就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又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为您解答。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医疗纠纷诉求书应该怎么写 在人们的生活中都免不了去医院看病
      医疗纠纷诉求书应该怎么写 在人们的生活中都免不了去医院看病,但是对于一些医疗条件比较差的医院,或者在患者的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不仅会给患者带来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患者造成十分严重的身心痛苦。所以,当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


·医疗纠纷是先鉴定还是先起诉
      医疗纠纷是先鉴定还是先起诉第一,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在事故发生后,虽然说肇事方在医疗期间会支付医疗费用。但是在医疗期后,该事故对我们身体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形成不同程度的伤残,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拿到医疗事故鉴定书要求对方赔偿。而对于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完成是在45天内。那医疗事故鉴定书必...


·诉讼医疗纠纷材料应该准备哪些呢?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2、身份证明;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5、误工费...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相信您对医疗纠纷这个词一定非常熟悉吧,很多不了解医学知识的朋友也经常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相混淆。相比较而言,医疗事故的性质比医疗纠纷要严重,且若医护人员犯了医疗事故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