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可见,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又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从催告之日的第二天开始,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二、借条没写利息要支付利息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借条应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如果约定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对于借款合同原则上不存在利息(与贷款合同区别),利息是约定条款。假如当初没有约定利息,主张索要利息可以写入诉讼请求,但法院不一定支持。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视为无固定期限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人有权随时清偿,但要给必要的准备时间。但可以从第一次催款后计算利率,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总之,在借条上没写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到期归还,是不能要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归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开始,可以要求债务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对方有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公司欠款不还时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果公司拒绝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去起诉公司。在遇到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公司时,债权人可以从公司股东是否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公司和股东发生财产混同等情况,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主张公司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追回公司欠款措施:1、向公司负责...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可以的,但是有比例限制。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债务利息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如下规定:1、被告人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的,则应当加倍的支付履行期间应当支付的债务利息。无论原告是否申请执行,法院都应当计算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没有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进行规定,只是对债权特例的收入、存款的执行措施进行了规定,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过程比较麻烦。那么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也即执行到期债权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吗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吗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一、 实质 ...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一个企业想要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来,就要通过融资发展再融资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为强大,而融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债券融资,每一个企业再融资的时候要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融资方式来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那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怎么办?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您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在下文中律师针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反悔这个问题位您做出解答。 一、债权转...


·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是有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发行的时候,也不可以随随便便的进行。我国为了稳定债券市场的发展,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时间是有所规定的。下面是对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


·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来要债,即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那么,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呢?换句话说,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