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一、代位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可见,代位权人并非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是代理权。代理权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为代理行为,则其正常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自然应当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增加债务人财产的效果,但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初衷是旨在保护自己的债权不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权利而受损害,而不是单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而行使此种权利。
   二、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位权,这是代位权行使的时间界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必须两个债权均已到期。如果债权人必须等到履行期届满后才能主张代位权,则可能使债权人原本应有的权利丧失,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等履行期届满后再行使代位权已丧失意义。故在例外之情形下,允许债权人在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代位权,是合理的而且必要的。
   三、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综上所述,代位权的行使对于债权人保护自己的债权非常有帮助,当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一定条件,其中一条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要到期。对于债权人而言,知道了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就可以选择时机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了。在提出诉讼申请后,债权人要尽快收集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准备参加庭审。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高利贷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寄希望于签订的合同,想通过高利贷借款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高利贷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证据和材料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
      问父母借钱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


·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很多借款都是熟人之间的,即使知道对方借钱是为了拿去赌博,碍于面子也会借钱给他。这样是不对的,因一旦对方赖账,债权人就要面临欠款追不回的风险,即使写了借据亦是如此,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如果有的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相互借贷,该如何处理企业之间的借贷呢?请看详细介...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一、什么是债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


·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共同债务承担有失公平。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赌博借的债谁来承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


·债务人被羁押的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被羁押的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被羁押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假离婚证在贷款审核的时候也是很难通过的,一经发现也将失去贷款资格。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 一、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风险 (一)财产风...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