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大,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其中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在少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除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外,剩下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了,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焦点,那么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有关内容。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由此可见,在离婚案件中,出轨的一方应该是过错方,在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应该少拿一些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出轨并没有算入到一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的范畴中,也就是说当事人也只能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多要求一些财产,并且最好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对自己才有利。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2023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
      当代社会,对于普通的赔偿您都是比较清楚了解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实际上您对于国家赔偿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方法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会冻结资产吗?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会冻结资产吗?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要求冻结财产的,法院可以冻结。法院不会主动冻结,但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冻结。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有的夫妻来讲,要是需要离婚的话此时可能不清楚该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式哪种好,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有几种方式选择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


·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
      一、状告重婚罪些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的理财产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如果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使用工资,是父母或者朋友给办的保险的理财产品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当前国内有许多人与外国人结婚生子,虽说结婚时幸福甜蜜,但后续的生活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所以也可能会出现感情不和离婚的现象,但是和外国人结婚离婚的话,处理起来并不像国人那样,涉外的情况一般都会有特殊的处理方式。那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呢?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