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广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赋予了债券持有人转换为他种证券权利的公司债券,转换对象不限于发行公司的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1) 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 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 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 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通过上述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三到五年,而在国际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一般比较长,通常为五到十年不等。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问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偿债计划、偿债能力等不尽相同,就导致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并不固定。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一、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是需要约定利息的,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么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的情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


·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该怎么判决律图
      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该怎么判决如果无法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只能寻找其他的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债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债务人及时行使时效抗辩权的情况下,无论是公力救济还是私力救济,已无适用之意义。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贷也经常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遇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十大准则 1、人...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要如何做才可以顺利讨债?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经济的发展差异、市场的变化、政策的调控以及人们诚信程度的降低等原因,致使出现大量欠债不还的现象,而这就严重的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债权人要如何做才可以顺利讨债呢?简单来说,债权人应该如何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要如何做才...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一、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 首先...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