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人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房产,因此就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此时,也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那么这个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买房的首付是不是越少越好根据央行有关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开发商不得开办个人住房分期付款零首付业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房价款的20%。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尽量多地申请按揭贷款,因为购房贷款利率已几次下调,5年以上贷款利率仅为5.04%;另外申请的贷款额度越大,首期付款的额度越小,买房人现有的资金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可以投入到其它收益较高的地方。所以,如果买房人有多余的存款,同时又有别的投资途径,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其它方面回报可能会大于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反之,如果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而又没有别的投资渠道,则最好是多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因为贷款的利息毕竟还是远高于在银行存款的利息。二、贷款买房还款期限多长最好虽然借款期限越长,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每个月的还款压力相对较小,但总的还款额是在增大。例如,你申请了2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需还款2180元,还款总额为26万元;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每月需还款1380元,还款总额为33.2万元,比10年期多出7.2万元。再者,如果你是在30多岁时贷款购房,20年后50多岁,已接近退休年龄了,如果再延长贷款期限,一旦进入退休阶段,将无法承担较高的还款压力。所以专家提议,购房贷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5年—20年间为宜。《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知道,我国是不允许贷款买房的时候零首付的,按照规定至少购房者应当支付的首付款都是房价的20%。当然,针对不同性质的房产而言,实际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也是不同的。换言之,贷款买房的首付也不是越少越好,越少意味着贷款的数额就会越多,这样支付的贷款利息也就越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哪些情况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二手房市场越发火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权属不清会引发争议、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会引发纠纷,那么现实中哪些情况下比较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容易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 实践中最常出现的三...


·农村养殖房拆迁如何赔偿
      农村养殖房拆迁如何赔偿农村养殖房拆迁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养殖场被征收按照下面规定进行赔偿: 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产权问题?
      一、买房子要注意什么产权问题? 1、产权是否能交易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购房者在产权交易受到限制,不能够进行二次买卖,买二手房之前应该查看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不是安居用房等影响上市交易的情况。 2、是否...


·正常房屋被纳入危房改造,补偿很低,该如何维权?
      一、正常房屋被纳入危房改造,补偿很低,该如何维权?  正常的房屋被列入危房进行拆迁改造的,明显是侵犯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是否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诉讼中,您比较关注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的争夺权,这两点对于很多人的一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人会觉得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抚养权和房产权是紧密相连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


·一、自有住房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一、自有住房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


·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是无关的。也就是说理论上孩子不会影响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法院要对夫妻之间的房子的产权进行判决的话,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裁决的。房子给孩子一般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重点是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一、离婚...


·厂房拆迁能给赔多少?
      厂房拆迁能给赔多少?在遭遇拆迁之后,如果接受了拆迁这一事实,那么不管是工厂还是房屋的所有者,心中最关心的就是拆迁之后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但是,实际上由于地区不同,拆迁赔偿政策并不相同。那么,如果厂房拆迁能给赔多少?还请各位从我们带来的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厂房拆迁补偿在法律实践中...


·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怎么办?
      离婚在现今社会已不再是鲜少有的现象了,您对于离婚的态度也越来越开明了。但是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显然成为离婚后最令您关注的问题之一了。婚前没有商量好房子的分配,婚后就容易产生矛盾。很多人都会经历这种情况,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怎么...


·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的男女算的都比较精,毕竟离婚率太高,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自身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害,这当事人肯定不得干。因此有不少人都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然后一起还银行贷款的。那此时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