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 一、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当时的医疗水平
  医疗技术过失就是合理的医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认定医疗技术过失的注意义务,应当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的就是这个规则:“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医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水平是指已由医学水平加以解明的医学问题,基于医疗实践的普遍化并经由临床经验研究的积累,且由专家以其实际适用的水平加以确定的,已经成为一般普遍化的医疗可以实施的目标,并在临床可以作为论断医疗机关或医师责任基础的医疗时的医疗水平.确定医疗过失,应以医疗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达到的高度注童义务.违反这样的注意义务,就是医疗过失.在具体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是否违反时,还应当适当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资质、不同医务人虽资质等因素.“当时的国家标准+差别”原则,能够解决标准和个性化的冲突.以医疗时的医疗水平为基本的判断基准,是合理的医师标准,并且在诊断和治疗时也是合理的,而不应是后来审判时的水平.
   二、原告应当证明的程度
  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诉讼中,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程度应如何界定?应当考虑医疗活动中患者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相较于医师和医疗机构处于资讯绝对不对称的劣势地位的基本特点,既不能使受害患者一方推卸证明责任,而使医疗机构陷入完全被动的诉讼地位,也不能完全不考虑现实情况,而使受害患者一方无力承受重大的诉讼压力,以至于完全不能证明而丧失胜诉机会.因此,应当区分情况,采取以下两种不同方法:
   1、受害患者一方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可以由受害患者一方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具有医疗过失.这种证明的最好方法,就是受害患者一方申请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确认医疗过失.如果原告提供这样的医疗过错责任鉴定,且经医疗机构质证,法官审查确信的,即可确认医疗过失,不存在举证责任缓和问题.
   2、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符合表现证据规则.对受害患者一方的证明程度的认定,也可以借鉴德国的表现证明规则.表现证据规则,是指依据经验法则,有特定事实即发生特定典型结果.则于出现该特定结果时,法官在不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形下,得推论有该特定事实的存在.在此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缓和.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的,但是我们定的标准也是考虑到了当前的情况的,因此这是合理科学的标准,对双方而言是较为公平的。医疗过错举证责任问题就是基于这种情况而产生的,责任分配的相关立法及规定也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产生的,因此我们只需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就能很好的捍卫我们的合法利益。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分类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分类是怎样的 一、必须准确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和不良的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对医疗过失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一)医疗过失行为...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医疗过错责任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给患者造成不同的伤害,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赔偿是有标准的,那么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医疗费:按照...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怎么写的? 我国目前由于医疗技术的不够完善,再由于患者家属的不理解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纠纷也时常发生。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国家出台相应的规定。国家首先从医疗方面开始入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并且严格规范医疗方面的解决办法。那么就有人问了,医患纠纷处理...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 1 ?、医方的...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
      一、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的承担由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外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有什么责任
      非法行医一般出现在那种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就擅自为他人看病治疗,这可以说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就会导致患者的死亡。而在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时候,非法行医之人必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究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2)提交有关资料;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二、医疗事故...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一、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