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参考介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参考介绍 一、概念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这是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就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医患的要求由专业的鉴定组织为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鉴定,主要就是鉴定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
   二、案例
  此案件由中院改判,原审法院是按75%参与度判的,中院改判全额赔偿【案例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乌中民一终字第620号判决】,其判决体现一个很重要的审判思想。我们看其一段判词:
  “本院认为,本案系一起因医疗诊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上诉人亲属范某生前与中医院存在医患关系,并在中医院先后经两次相关手术治疗,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经对相应病历资料和对患者整个诊疗过程的质证,同时委托有关的司法鉴定并得出的相关结论均可证实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尽到与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故中医院对造成患者范某死亡的损害事实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患者范某已进入老年期,自身存在抵御疾患能力差,对患者存在的上述个体性差异对导致患者死亡这一后果是否就应当减轻中医院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本院认为,本案患者虽然多脏器功能因年龄、生理及疾病原因存在退行性变化,但就医学常识,针对本案病例其本身疾患并不必然会直接引起患者死亡。在排除患者因自身原因会直接导致危及生命并发症的情形下,多数患者若采取及时、正确、有效的诊疗行为及治疗方法并不就必然会导致患者死亡后果。本案正是基于中医院对患者主诉腰、腿疼症状未做全面分析及相关鉴别诊断,认定患者存在腰4椎体滑脱(I度)疾患系导致患者腰腿疼症状的直接原因并实施了相应的手术治疗,最终延误了脊髓肿瘤的早期诊断治疗,在患者自身感染症状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使患者接受再次手术治疗,因首次手术前未对患者的脊髓肿瘤给予及时的鉴别诊断及必要的辅助性检查,使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医源性扩大了患者受损害的程度,同时在手术时机的选择上存在过失,加之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对并发症存在耐受性差,因此首次术后进一步降低了患者二次术后自身抵御并发症的应激能力,最终导致患者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由于中医院对患者首次就诊对其腰腿疼未能全面分析并鉴别诊断,并在当时医疗诊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腰椎滑脱复位、开窗髓核摘除、内固定植骨融合术,并未尽到医务人员应尽的与自身医疗水平相应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在未能消除患者疾患痛苦的情形下再次实施椎管内肿瘤切除手术的诊疗行为,说明患者本不应增加的二次手术扩大了对患者的损害,增加了患者受感染的机率并且对自身就存在体质差的患者进一步降低了其抵抗感染及抵御术后并发症的能力,另外也加大了术后并发症治疗纠正的难度,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对此中医院理应对因诊疗行为过失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对上诉人认为中医院对造成的损害事实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认定由中医院承担75%的赔偿责任系认定事实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在我国的五级参与度划分下,法官在审判案件时拥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医疗过错参与度应参照医方具体的诊治行为结合当时的医疗水平加以认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认定意味着损害结果与医院诊治行为因果关系的强弱,参与度越强,医院承担的责任就越大。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医生和患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十分微妙的关,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最容易出现医疗纠纷,有了纠纷之后肯定是要第一时间进行解决的,很多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做。那么,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一、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患者生病了会去医院看病治病,若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医生过失或者医疗机械故障等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人身伤害,这时就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又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为您解答。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现在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所以国家给予这方面很大的重视。出现医疗事故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医疗事故经常会造成人员不必要的伤亡,不管是对病人还是家属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呢? 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 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 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这个规定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相同的。法律这样规定...


·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试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