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
  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
  二、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借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借条可以说是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了,因此在借贷活动中,一定要注意相关借条的保存,已满日后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处理借款纠纷的过程中,要是当事人仅仅提供借条复印件的话,那么此时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却没有借条原件的证明力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讨债技巧—美人计催款兵法
      

常言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商战中,在催款活动中可以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投其所好,以小利贿之,以美色诱之,从而获取信任,收回欠款,实现债权,达到保护大宗财物免遭损失的目的。

  从“美从计”据以生效的基础--人类的爱美之心出发,利用健康、有益的“美”为...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一、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则是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 债券持有者对债券发行者的要求偿付权。债券持有者与发行者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则是一种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由于债券的性质不同,债券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也不同。有的债券的所有权来自于...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婚内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


·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
      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 一、有两张借条可以一同起诉吗 如果都是到期债务则不需要,把本金利息一起计算后写进诉请就行。 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


·公积金贷款多久可以提前还款
      要一年以上。目前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方式有两种:提前全部还贷、提前部分还贷。已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贷款尚未到期的借款人可以用自筹资金办理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借款人必须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后方可申请提前还贷。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


·犯罪分子贪污公款多少负责?
      犯罪分子贪污公款多少负责?贪污罪是刑法中的重罪之一。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贪污5千元以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一定的量刑。如果贪污数额较少(5000元以下)的,且情节轻微,予以行政处分。根据法条,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以...


·个人欠款不还该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能否认定
      如果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


·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欠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


·公司债券存根是什么?
      公司债券存根是什么?现在很多公司都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这对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节约资源非常有好处。但是在公司处理重要事务的时候,还得通过书面形式完成,比如发行公司债券后,就要进行存根,形成债券存根簿。那么公司债券存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吧。 一、公司债券存根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