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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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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因而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般正当防卫具有必要限度,因而存在防卫过当。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例如,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即属于重伤,但当不法侵害人只是意欲使用暴力砍掉被害人的拇指时,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5、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必须属于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对之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6、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具备客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违法行为,而不要求不法侵害者具备有责性。但是,应当严格限制对缺乏有责性的暴力犯罪的特殊正当防卫。

  
    

  
      7、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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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行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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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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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要件的时间,指刑法规定的某...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
    辨...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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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飙车会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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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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