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管是通过房产中介租房还是买房,一旦达成了交易之后,则当事人需要支付房产中介一定的佣金。那具体来说收取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佣金的作用是什么
  大致来说,你所支付的佣金能替你带来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一)资金的节约:不言而喻,二手楼交易机构和交易人员对所有片区的交易价位有着充分的了解,他们可以帮你计算每一个花费是否值得,也会指导业主调整不合理的价格,尽其所能达成交易。二手楼成交价一般比新盘便宜20-30%,有的二手楼根本就是全新。要从沙里淘金,少不了中介机构的帮助。这乃花小钱省大钱。
  (二)资金的安全:一个有信誉的中介公司会有很多种办法保证你的资金在拿到房产证之前的安全,而避免了某些人利用属于自己或不属于自己的房产进行诈骗的可能。
  (三)充分的交易信息:一些实力中介会得到众多业主的信任,愿意将楼盘委托给其出售。因此,信息量的多少也是衡量一家中介实力大小的指标。他们对楼盘信息的掌握可以让你货比多家,直到满意为止。
  (四)轻松的交易地程:二手楼的交易过程其实很复杂,涉及的相关部门和手续也很多,不过,一个有经验的专家型交易员可以让你多一些轻松感觉,什么都不用你操心,交给他就行了,他可以帮你解决几乎所有问题。
   二、房产中介佣金收取标准
  简单的归纳,在一宗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所需要缴交的费用,主要包括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费用和交易税费等三部分。
   (一)地产中介代理佣金。
  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付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二)按揭费用有十项
  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3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关银行收取,不过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交易税费有六项
  二手房交易税费由地税局和房管局直接收取,主要包括:
  1、交易契税:评估价×1.5%;如果是单位购买或者交易物业为非住宅类,交易契税标准为评估价×3%。如果交易物业是房改房,买方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3%,补地价:成交价×1%,补交公摊面积差价:套内面积×10.98%×评估价×10%。商品房二手交易卖方补地价的标准60元—120元/平方米;
  2、交易印花税:评估价×0.05%;
  3、交易管理费:住宅类物业3元/平方米,商用物业6元/平方米;
  4、交易登记费:每宗6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
  5、测绘晒图费:每宗50元/人,按房产证上登记业主的人数计算;
  6、产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从上文内容我们不难看出通过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的好处颇多,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其中最主要缺点就是中介公司常用一些笼统的、模糊的收费项目进行额外收费。那么,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双方,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中介、特别是有品牌的大型中介机构。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以什么为准?相信很多人并不知晓这样的法律问题,甚至很多人会误认为盖章的效力远远大于签字,《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将在本文中将向您解答该项疑问。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候是通过按揭进行购买的。并且现如今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买卖,在生活当中的不断扩散。现如今,购买二手房的人员也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做按揭? 一、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


·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一、孙子可以继承房产应该怎样办理 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如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范围内,因此遗嘱方式行不通。如果要留...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


·夫妻离婚后 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


·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
      各地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当地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这其中就需要当事人就购买二手房的方式作出约定,并填写清楚。那到底怎么约定购买二手房的方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


·二手房一定要备案网签吗?
      二手房一定要备案网签吗二手房一定要网签。二手房网签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卖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产权证、土地证、物业发票。有办理委托的提供委托书。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有未成年小孩占产权份额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有办理委托的提供委托书。二、验房程序有哪些很多人在验房之...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已抵押房屋,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