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时候,我们在入住了新房之后,才会实际交纳物业费。那要是有的业主将房屋空置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需要交纳物业费呢?可能很多业主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一、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一)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到了交房时间,并且办理了交房手续。不过业主却没有入住新房,这时候,物业公司是否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交房之后,业主空置房屋也是要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内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以及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管理,而不只针对业主的专用部分。因此只要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上述管理,业主就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管理中有关物业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三)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四)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五)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六)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七)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其实谁都不想拒交物业费,温馨祥和的家始终是消费者所渴求的。拒交物业费只是无奈之举,业内人士支招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权。业委会成立后,有责任监督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公示。按照规定,在物业公司要新增费用时,必须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2/3以上业主的认可方可实行,否则无效。因此,如果物业公司不肯进行公示或者擅自提高物业费,业委会可以如集业主大会讨论重新选聘或采取其他手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业主空置房的,只要实际办理了交房手续,那么就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物业费。当然,由于此时业主尚未实际入职,实践操作中其实可以对物业费减半收取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


·交警怎么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都是需要在现场进行处理,对于有车一族来讲,适当了解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情况,其实对自身也是有一定益处的。那么交警怎么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 一、交警怎么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交警到来后会询问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当事人要向交警...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的,但是债权债务有它们非常特殊的地方,所以对于缴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有一定的疑问,那么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赔偿多久能拿到
      交通事故赔偿多久能拿到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受伤伤亡赔偿项目?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受伤伤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


·取保候审坐火车能查吗
      取保候审坐火车会被查,但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其中,如果乘坐火车到外地的,需要取得执行机关的同意,未经同意取保候审能不能坐火车,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执行机关会通报决定机关,并依法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后,没有及时更改网络登记信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更...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工资表的作用是确定日后的一个误工费用的赔偿,因为在医院治疗的这段时间不能前往用人单位来继续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这方面发放的工资的话,就需要了解到平时的一个工资的水平状况,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工资表上面的标准进行的。 二、交通事故处...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一、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


·怎么处理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虽然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人员的受伤,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但也有幸运的人在交通事故中毫发无损。而对于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实践中具体的处理肯定与有人员伤亡的处理不同,究竟应该怎么处理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呢?现在,我们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怎么处理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