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一项必不可的程序,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签订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就要如约履行,但也会出现不履行或者履行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违约时,就要追求违约责任,但前提要弄清楚是否属于违约行为。那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在二手房买卖中,由于手续复杂,环节多,买卖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房屋出卖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违约。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提前了解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并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车祸伤残八级交强险赔多少法律依据有哪些
      车祸伤残八级交强险赔多少法律依据有哪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开车出行。在出行当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需要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来进行赔偿确定。对于不同的伤残标准,进行的赔偿也会不同。那么车祸伤残八级交强险赔多少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详细的内容请...


·电动车酒驾处罚2023
      电动车酒驾的处罚标准要看电动车的排量。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
      第一年商业车险多少钱? 一、商业车险的概念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


·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每个人的一生中可能会发生很多意外,各种不确定的因素让我们无法避免一些意外的发生。所以生活中很多人选择购买保险来分担风险或者提供补偿。但是很对人对于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这一问题不是很了解,我们将在下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请阅读下文。 交通...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 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不需要援助律师自理办案费用。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不过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要注意什么内容
      开发商想购房者交付房屋,并不是简单的把房屋钥匙交给购房者就完了,此时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验收,而要是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话,则可以拒绝收房。当然在进行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要注...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如何订立质押合同 车辆质押的成立与生效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