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要等到转正之后,单位才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究竟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文本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同样要负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当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以上内容的解答,我们了解到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这是由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作出了规定的,同时也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作出了要求。若一方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各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书,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不过用人单位或者说员工本人依然可以对工伤伤残鉴定的结论存在争议,并且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


·工程开始施工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实际上就是对整个工程进行技术上的一些指导,现在市场上也有很多公司的业务就是负责维修工程的,负责投资此工程的企业的肯定是要和维修工程的单位签订具体的承包协议书的,可是因为承包协议书不合格而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多。所以前期双方就一定要专门的去了解一...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1、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


·用微信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微信签订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即使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不对员工负责任。与此同时,身为劳动者来说,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呢? 一、...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依据不同、内容差异、签订时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是二者是员工不同阶段所签订文书。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实施合同制度,按规定及时签订、续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依法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对在岗职工有计划的提高工资待遇。要着力于以创建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二、建立合同制...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一些典型的案例能对我们了解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例,希望对您可以起到参考作用。 案例:未征求工会意见 被裁定违法解除合同 ...


·一、暑假童工招聘企业罚款标准是多少?
      一、暑假童工招聘企业罚款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