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一、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也是属于一种基金,基金投资就是由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替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模式还是在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或推动已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为主。
   二、主要运作模式
  1、挂牌前投资
  投资业务是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源头,因此挂牌的数量和质量都尤为重要。所以,尽管新三板扩容取消了对拟挂牌企业盈利等方面的要求,但是私募股权基金仍然会选择具有独特盈利模式或者具有创新型业务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为了能在企业挂牌新三板后能够有较高估值退出,挑选独特盈利模式的公司尤为重要。目前,市场中私募股权普遍做法是在某几个行业内进行分析和考察,在关注企业财务指标以外,对企业管理层的水平也在进行判断。总之,挑选一个优秀的项目,需要专门的投研部门进行必要的客观分析,多方论证,才能最终获得。
  在投资之后私募股权基金要能真正帮助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管理改善和价值提升。其后的任务就是将企业推向新三板,在企业挂牌后,知名度及估值的上升更容易吸引市场资本投入,而此时部分基金已经可以选择退出。
  目前多数投资机构仍在等待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推行,以期望获得更高估值退出。在转板制度尚未推出时,私募股权机构的收益会受到很大限制。
  2、定增参与
  投资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不但能够节省挑选企业的复杂过程和风险,而且能够以较低的市盈率购得企业股权,在风险和利润之间寻找最优结合点,因此,机构投资者很容易通过企业上市实现退出获得差价。同时,由于新三板不限制增发次数以及可以一次申请多次发行的灵活制度,使得机构参与新三板定向增资的热情更为高涨。
  据了解目前,股转系统对挂牌新三板公司增发股份并没有设定锁定期,所以,pe机构通过认购定向增发模式介入新三板公司后,折价金额可随时变现,或者待机在新三板退出或ipo上市退出,都是较好的盈利模式。
  但是,定增市场的火爆使得股权机构很难获得理想投资企业的定增份额,目前许多股权机构获得定增份额的主要方式有二种:
  1、以更高价格参与。许多股权机构通过向主办券商报出更高的价格来吓退竞争对手,甚至有些报价在原基础上增长50%。
  2、通过股权机构自己的网络与企业直接联系。其主要承诺会在未来一段时间会在资源及管理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助。
  上文就是关于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的相关信息介绍。股权投资基金是在专门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下通过获得股权来获得收益的方式,而在这其中新三板投资显得比较受人关注。主要运作模式有挂牌前投资,定增参与等方式,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参与,也可以通过股权机构网络与企业联系。
  
  
  


·有什么方法区别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
      有什么方法区别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什么法人、公司法人等,但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具体指的是什么,像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该如何区别也更是不太明白,当然如果是法律工作者或是公司企业的人对此应该是很熟悉,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如何区分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吗? 一、...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虽然为了方便公司法人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组织以及单位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就会获得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为了使得公司能够盈利,在设立之后,还会赋予那些有能力的主体,成为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中负责人义务有哪些? 一、...


·什么叫收购本公司股份
      是指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会进行收购的活动。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我国的公司法其实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锐意创新之下,经过调整以后,目前公司法当中对我国民商经营体系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法则。其中关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理董事长这些的相应职责和选举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经...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提高融资能力相比您都非常的清楚,当企业里面的运营资金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之后,一些大型的企业都会选择通过融资的方式来缓解这一资金问题带来的运营压力,确实对于大公司来说在进行融资的时候有着非常多的优势,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提高融资能力...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出资方式? 公司的设立、经营、解散等事项都需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法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公司成立之初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的,而原有的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出资应出具验资证明,那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新公司法规定了哪...


·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往往都会进行重组,但是在重组时会面临着股权转让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最好是了解一下公司法,那么在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怎么解释的?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如何申请?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如何申请?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假如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呢?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以及补偿呢?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