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利息、利率一定要在借据中写清楚。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写上是否支付利息及利率是多少,不然日后产生纠纷时法院也无法支持你。利率要合乎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也就是说,高利贷不受国家保护。
   二、出具借条应注意什么
  提前还款,要有明确约定。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因为借款人提前还款,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因此,民间借贷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千万要把提前还款的事宜写清,这样可以避免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两年更新一次借据。国家规定,如果民间借贷中的债权人在放贷的两年中,从未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等)索要借款,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为妥善起见,每两年一定要借款人更新借据,以保证放贷行为受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进行借款的时候并不是一定就要约定利息的,要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清楚的话,则一般是视为无偿借贷,那么出借人也就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了。而具体在约定利息的时候,也不能一味的过高,否则就会构成高利贷。出具借条约定利息一定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以免最终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的保护。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一、开民间借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必须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问题,但不一定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的。那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也就是说私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下文会告诉您。 一、私人之间的借款是否要约定...


·新刑诉法未成年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当然是对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些要求,不同于其他公民的刑事审判过程,对于未成年人同样的在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去有所关照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还是教育要高于惩罚的,整个讯问审判过程都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是未成年人的,如果未成年人陷入到了刑事案件当中,其家属也应该适当的去了解一下...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我国的夫妻个人债务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解释》做出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或者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规定...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借钱没有借条咋办可以起诉吗?
      借钱没有借条咋办可以起诉吗? 一、借钱没有借条咋办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的;对于借钱没有写借条,建议当事人尽量收集证据,可以找对方聊关于借款的事情,将聊天进行录音或聊天记录进行截图,作为起诉的证据,有必要的情况下委托律师诉讼。 二、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二、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债券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公司债权转让的税务处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的税务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起诉吧。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