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借款人能否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
  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的,其借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借款账户。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与出借人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出借人可依法向借款人追讨。如果没有约定,则出借人在一定的宽展期后,也可随时向借款人追讨,但追讨方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一、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打破了社会上原有的一些平衡,使得很多经济链受到了影响,而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的扩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打击。那么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解...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单位一直拖货款怎么写起诉书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此借条拍照与原件有效吗?
      借条拍照与原件有效吗?拍照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只有原件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
      债转股验资的程序是什么? 债转股验资是我国法律制度中有关公司的规定,债转股是市场资金的灵活运用,有利于市场资金配置。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债转股验资就尤为重要。债转股验资的程序繁多,需要注册会计师谨慎小心。以下我会为您详细解读有关债转股验资的相关程序,程序的合...


·怎样才能使债权债务相抵
      怎样才能使债权债务相抵 一、债权债务相抵的成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


·借条签名有错别字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借条签名有错别字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借条上签的名字有错别字,但按了手印,这借条是有效的,借条上按了手印,但借款人名字是不对的,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是被逼写的借条,借条无效,如果是债务人想逃避债务,故意写错名字的,借条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 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你个人担。 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听说过有的人说是要办大事然后鼓动您一块出资,到时候一定会给予巨额的回报。结果有一天他破产了,什么收益也没有了。这时候就会思考这是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接下来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