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识,易受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企图以恶意毁约的不诚信手段来牟取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非法收益。在这种非法动机的驱使下,失信违约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六大典型行为:
  1、恶意拖延交付房屋;
  2、恶意拖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也就是过户手续;
  3、拒绝受领买房人交付的购房款;
  4、无理由故意退还购房款;
  5、以不充分、不正当的理由提出要求或者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履行;
  6、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前进行“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或者无交易基础的恶意过户,故意酿成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的后果。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办
  如果因为不诚信的卖房人恶意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仅在精神中受到打击,而且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可能再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住房。由于房价上涨,由于卖房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的差额,俗称为房屋差价,属于卖房人违约使买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是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房人进行赔偿。
  差价损失的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买卖与其他买卖合同不同的一个特点在于,守约方如要达到合同履行后的利益状态,必然要以当前市场价购入或卖出房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波动的,当前的房屋市场价和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差价。这种差价就是守约方的期待利益损失,也是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能够预见到的。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上述方法中,专业机构评估是认可损失的最为客观的方法,本案中即为如此。
  其实我们是可以采取措施进行避免的。毕竟一旦出现了违约情况,不管是对哪一方而言都会有利益上面的损失。而在采取措施避免违约情况时。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屋购买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故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执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按照协议当中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先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得到的判决书对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


·租房合同押金条款有哪些?
      租房合同押金条款有哪些? 一、租房合同中租房押金条款怎么写 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最好加入押金条款,具体如下: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


·房屋凌晨遭强拆,法律维权能还我公道吗?
      房屋凌晨遭强拆,法律维权能还我公道吗?是可以的;房屋凌晨遭受到强拆的,如果强拆是违法的,被拆迁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的,法律是会还被拆迁人一个公道的。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


·北京房屋过户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对于在北京生活的很多年轻人来说,在高房价的压力下更倾向于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二手房。二手房交易就涉及到过户手续,那么北京房屋过户流程都有哪些环节,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下面我们就这些在房屋买卖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通过下文给您做个讲解。 一、北京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一)买房前估算您的买房能力您在买房之前,需要制订一个详细购房预算,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资金实力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房屋的价位。1 、估算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家...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不会受到影响的,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


·父母是农村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是农村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购房,如果对方没有办法保证房屋的质量或者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的话,这都会有可能产生房产纠纷的。而且在上海这种地区,租房买房的金额都非常多,如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肯定就会产生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的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的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核心进行办理:1.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3.离婚...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一、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法律服务所签的购房合同有效,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购房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3、购房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