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2015年6月29日法释〔2015〕14号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指挥权。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做出必要变动,但是这种变动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而且变动应当具有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变...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补偿金
      许多技术性企业经常使用竞业限制的方式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以保障自身的竞争力,但在保护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办事,不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竞业限制约定有规定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是指对权利人(一般是用人单位)对有特定关系的义务人(一般指劳动者)特定竞争行为(自...


·绑架罪杀人未遂情形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的死刑适用仅限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这两种情况。其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包括在绑架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及在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两种情形,杀害被绑架人既包括杀人既遂,也...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携带凶器的犯罪情形
          携带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指“随身带着”,即将某种物品带在身上或者置于身边附近,置于现实的支配之下,可以随时供自己使用。就携带凶器盗窃而言,要求行为人在盗窃时将凶器带在身上或者置于身边附近,具有随时将凶器加以使用的特点。 ...


·协议管辖的约定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条件为: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 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4.当事人必...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
    
      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证据标准
      刑事诉讼控方证据标准,是从控方指控犯罪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具体化;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据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并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所应具备的最低证据要素与证据准则。 这一证据标准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其...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 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