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公司债券是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资产凭证。那么每个公司向金融市场可以发行多少钱的债券呢,国家对此是否有明文规定?如果我们是公司的法人在公开发行债券时就要注意到发行额度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公司债券发行额度相关规定。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出具的债务凭证。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三、公司债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一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额度;3、对于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可转化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募)等公开发行品种的,在未行权之前,均属于公司债额度扣减范围。4、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可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5、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证券法规定公司债券发行额度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所谓公司净资产是指该公司账下可自由支配的那部分钱。公司债券发行包括了三种方式,与同期银行利率的高低做比较后发行的溢价、折价或面值债券。公司的法人按照这个额度发行债券即可。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有哪些?
      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有哪些? 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纠纷,对于涉及到金钱上的纠纷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处理,那么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有哪些?对于债务纠纷我们一般都是通过《民法典》(.1.1生效)上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的,下面具体内容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回答。 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有哪...


·同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同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同事欠钱不还跑了的话只能先找到当事人的下落才能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


·债权转让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权转让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可以向监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受理法院会到监狱提审被告进行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


·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了,然而这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根据调查显示,有不少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当然当事人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常见的个人借款纠纷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欠条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一般人都知道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如果合同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合同就失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就消失了,您可能知道合同有效期限,但是对于欠条可能就觉得永久有效,所以往往会忽略时间,最后过期了,钱拿不回来了的情况也数不胜数。那欠条诉讼时效...


·骗取贷款罪600万判刑多久?
      骗取贷款罪600万判刑多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间借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