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当公司看好一个投资项目却没有足够的资金的时候,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来向大众融资。为了维护金融秩序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比较严格,但是也对一些扶持项目放宽了标准。那么公司债发行条件是什么?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为您介绍一下。
  一、三类债券不受指标限制
  城投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国家发改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导》等四个专项债券的发行指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四个专项债券涉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均属于重点投资和消费领域。指引明确的优惠包括,将这四个领域的专项债券列为加快并简化审核类债券,同时放松相关发债标准。并明确城投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均比照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同时放宽相关发债标准。
  二、公司债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几个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债券所涉及的产业都是受到国家的扶持,当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涉及到这些领域发行债券融资时,证监会也降低了标准给予照顾,鼓励公司投资建设这些领域。而如果公司想发行的债券不是这几个类别的话,就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债券发行标准才可以。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钱没有借条可以怎么起诉在没有写任何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给予立案,写起诉书必须要有事实与理由,还要有证据,法院才予以立案。倘若当时是汇款于他,你存有当时的汇款单,可以作为证据。再次,就是所谓的取证,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谈话过程中,录音让他自己说出...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由于民间借贷程序通常不够规范,因此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应按照如下法...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


·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债务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清偿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相关的介绍。 一、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应该按照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是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赖账”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合伙经营的企业也就是多人合伙共同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在债务清偿问题上,合伙人应当了解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该如何清偿的问题,以避免合伙人之间发生合伙债务的清偿纠纷。为防范纠纷,合伙人在合伙债务清偿时如何防范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


·如果欠款人法院也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如果被告地址不祥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公告期为两个月,被告的答辩期间为十五日。开庭以后被告不到的话还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只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登记,并在所在地纳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