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
  
  (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他方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时间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的处理办法
  
  (一)行政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二)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综上所述,便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用。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检查现场是否有无人员伤亡。接着就是勘察现场,做进一步的确认,然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责任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钱
      现在汽车上牌照要多少钱1.刑侦费:50元2.资料、照相、拓印费:110元3.行政收费:143元4.过线费:125元(可免)以上四项合计:428元注意事项:每个上牌服务点的收费会有些许差别,但总费用一般在400元左右。新车代办上牌照服务费用另计,新车需缴纳的购置税、保险费用另计。《...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门所抓的重点,一旦发现有驾驶员醉酒驾车的行为都会给与严厉的处罚,还有可能归为刑事案件,那么醉驾超200的处罚是怎样的呢?通过下文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超200的处罚是怎样的? 每个省关于危险驾驶的量刑及是否适用缓刑...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二手房是因为其价格低于商品房。但是其却不见得知道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手续又该怎么办理,如果不了解这些知识很有可能买到房子也无法过户。下面我们将着重为您讲解这些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


·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
      一、律师费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2、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来确保行驶安全,其中一条规定就是禁止酒后驾驶。那么到底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2018呢?不同情况的处罚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酒精检测吹多少是醉驾?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是判定醉...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古时候人们做生意都讲究的是白纸黑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仍然在遵守着这一习惯,就拿机动车转让来说,我们知道汽车销售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有买车的欲望,这拉动了二手车的市场。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口头约定无效,必须签订转让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