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检察院公诉科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 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 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www.njLawyer.cn。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1、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4、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南京律师网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1、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2、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代为提起申诉www.njLawyer.cn


  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对于行政拘留,想必您是比较熟悉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对于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在拘留所进行执行,但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有着本质的区别,接下来让本站我们告诉您行政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条件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条件是怎样的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
      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各个罪犯的身份不同,那么在处罚的时候适用的原则也不一样,其中肯定是被认定为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处罚要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一些。那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从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减轻处罚可以吗?《刑...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八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罪行,是十分令人厌恶的,这会使我们的个人信息泄漏到不法分子的手中,可能引起的后果也是无法预测的。最新的《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也是有不少的改动的。我们在进行审判这类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最新的《刑法》中的标准进行审判的。 一、《刑法》非法获取公...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吗
      犯罪未遂可以免除处罚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一...


·一、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一、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一、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辩护词有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怎么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


·侵占遗失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遗失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人们丢三落四的习惯导致了那些拾得者有涉嫌犯罪的情况,如果对遗失物金额涉及较大的,且在捡到后没有及时的还给原有物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是要构成犯罪行为的,那么侵占遗失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侵占遗失物罪如何量刑? 将代为保管阿的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