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众所周知,毒品是害人害己的,其危害之大,毒品犯罪分子更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对毒品犯罪分子更是零容忍,而总是有些人铤而走险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从而从中获取利益。对此,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1、《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三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二)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三)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四)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被包庇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包庇多名或者多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三)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被包庇的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或者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标准的;  
  
  (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为多人或者多次为他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  
  
  (四)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该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近亲属,或者为其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具有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诉,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也是非常严格的,只要做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些包庇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知法犯法的更是从重处罚。毒品的危险性人人皆知,毒品犯罪处罚也非常严厉。因此,当您发现毒品犯罪分子时一定不要因为亲情或者利益而包庇他们,您应该报警。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一、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


·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殴打父母,虐待老人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拘留会被如何量刑?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拘留会被如何量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一、保释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 二、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生活当中的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不安全事件,其中,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事发生率较高的两种刑事案件。那么,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呢?他们是如何定义的呢?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吧! 一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


·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强奸罪既遂的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其实都是有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的,即使对于危险犯和行为犯,也会要求实际造成了危险或者具有该行为的,就会构成该罪。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来讲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伪造保单是什么罪
      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是公民个人吸毒,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不多的话,其实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往往只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置。但有些时候公民不仅自己吸毒,甚至还会招呼一些朋友到自己家里吸毒,对于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那我国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