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二、网贷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1、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少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虑,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p2p平台在整个借款、投资的过程中起的是居间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中一定是投资人借款项目中的实际借款人,而不会是平台。这一点,投资人需要注意。3、区别借款协议和委托协议p2p平台常见的电子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借款协议,一种是委托协议。借款协议是投资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为作为第三方出现,也会有担保公司等作为第四方等;而委托协议则是投资人和p2p平台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是投资人把资金委托给平台进行投资。由上文可知,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欠网贷不还不会判刑。但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说明就不用偿还该笔欠款。欠款逾期未还,首先会有违约金,网贷机构会市场催债并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若当事人无偿还能力,可分期偿还,如有其它资产,可进行资产抵债。以上,就是我们今天和您分享的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内容了。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一、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经常会,发生一些争议,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一、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征地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是否可以转让?在我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以及转让等,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土地,一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的,这与永久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相似,但是使用者依旧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归属于国家,那么,通过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是否可以...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平等地分配,理由是农民集体基于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农民则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分配该补偿费的权利。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在我们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进行土地承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撰写。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范本以供您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
      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否合法?集体土地继承后变不动产权证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业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备案邯规备字[2008]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征收土地标准补偿标准,相关内容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的职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会对土地进行征收,这一征收的事务一般都是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办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解决政府行政资源,更快的实现征收土地的目标。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征收的任务,会对征收的土地进行补...


·信宜钱排高速征收土地多少钱一方?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高速也在不停地建设,为了让您体会高更加便捷快速的出行,高速公路的建设往往涉及非常广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会有部分土地需要改变其原来的用途,被国家征收为高速公路建设地,那么有关高速征收土地就有这样的问题:信宜钱排高速征收土地多少钱一方?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吧。一...


·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如今夫妻在异地生活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经常看到那种小两口来打工的情况,此时他们的户口其实本不在该城市。如果有离婚打算的话,就想要在异地解除婚姻关系算了。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转让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