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股票和债券都是如今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司发行,但是,两者在本质上具有很大的区别,两者的风险大小各有不同,收益也有差距。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究竟有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全方位解答债券与股票的不同。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两者实质上都是资本证券。从动态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这些,就是股票和债券的联系。不过,虽然同为有价证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也是极为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筹资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书,反映股票持有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所有权关系,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所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的资本(资产)。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二)存续时限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三)收益来源不同。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四)价值的回归性。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性,是指债券在到期时,其价值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不会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例如,对于贴现债券来说,其到期价值必然等于债券面值;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价值,必然等于面值加上应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资价值依赖于市场对相关股份公司前景的预期或判断,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股息支付情况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较低。而且从理论上讲,一只股票的价格可以是0到正无穷大之间的任意值。(五)风险性不同。无论是债券还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发行时都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公司(企业)债券,其投资风险也要比股票投资风险小得多。主要原因有两个:1、债券投资资金作为公司的债务,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还本付息。债券利息作为企业的成本,其偿付在股票的股息、红利之前;利息数额事先已经确定,企业无权擅自变更。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其股息和红利属于公司的利润。因此,股息与红利的多少事先无法确定,其数额不仅直接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2、债券和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同样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二者波动的程度不同。 一般来说,债券由于其偿还期限固定,最终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场价格也相对稳定。股票价格的波动比债券要剧烈得多,其价格对各种“消息”极度敏感。不仅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引起股价的波动,而且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状况、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也能引发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场价格涨落频繁,变动幅度大。由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很大,债券比较稳定,价值的回归性比较固定,回归时间也很具体有很严格的要求,但是收益相对股票而言较小,股票比较灵活,变化浮动大,但是可以随时买进和卖出,风险虽大,但是利益也客观。了解公司债券与股票发行的区别,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才能使自己的闲置资金得到更好的利用,创造出更高的价值。
  
  
  


·债权转让收益计算方法是什么?
      债权转让收益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来说,转让债权和原始债权的年利率、还款方式是一样的。而与普通债权相比,购买转让债权没有等待其他用户投标、等待放款等,可以更快的收回投资。此外,不同平台对于利息收取的规定不同。如联金所的债权转让,发标人已收利息和本金是不会损失的,而当月应收但未收利息...


·穷人怎么贷款,为什么贷款批核的几率低?
      穷人怎么贷款,为什么贷款批核的几率低?穷人贷款的方式与其他人贷款的方式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根据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贷款的审核,批复与放款。但是由于穷人的收入比较低也可能收入不稳定的因素,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怕借贷人没有偿还能力,所以贷款批核的几率就比较低。二、什么是...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一、抵押人的概念。 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二、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和债权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两位一人一半权益。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实际而定,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一、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1、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


·结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因个人的需要向银行贷款,还有一种就是代表企业向银行贷款。这两种不同的性质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如果偿还不了的话,所直接导致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其实觉得公司法人代表既然能够代表公司,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