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肯定无法对死者做出赔偿,但可以对死者的家属进行必要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由以下五种费用构成: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上述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内容,有需要的话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但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案件中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不同。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1、买方看房。 2、买方产权调查。 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 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定金。 6、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7、卖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8、买方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 9、买方与银行签订...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在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这些交通事故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由于驾驶者喝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又会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酒驾的隐患 1、车...


·老公出车祸保险公司怎样算误工费?
      老公出车祸保险公司怎样算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向谁主张索赔?
      交通事故误工费向谁主张索赔? 交通事故当中的误工费应该向肇事者主张索赔,在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问题时,误工费如何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福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我国每年处理最多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福建省作为我国沿海城市,更是一个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城市,福建交警大队光是每年花在处理交通事故上的人力和物力就有很多。那么,结合各方面的材料,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来给您讲解。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一、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怎么划分 责任划分都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起来才能划分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如果是有一方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撞车。那么他肯定是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方法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千万不要逃逸,或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千万不要逃逸,或者一直沉浸在悲伤中,否则就可能会造成很多的麻烦。那么,交通事故办案程序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交通事故办案程序有哪些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一、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此时对于受害人来讲就是不利的,不过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不过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