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高一级的法院,也就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高一级的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审判对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诉、抗诉案件,复核死刑案件,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以及监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除核准死刑外,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审判的刑事案件,只应当是极个别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性质、情节都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有利于最高法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监督、指导全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二、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就刑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来看,在我国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审判,但您都知道我国的人民法院是很多的,不仅具体区分了一到四级法院,同时各地区的法院也还不一样。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管辖是不同的。
  
  
  


·刑事抗诉申请书成功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刑事抗诉申请书向哪一级法院提出?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一、检察院诈骗法院侵占缓刑几率大吗? 大,只要犯罪嫌疑人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就有可能判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


·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在近年来呈现高发状态,并且由于集资诈骗的手段令人难以防范,许多投资者在集资诈骗中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集资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集资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犯罪。那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深圳最新非法集资...


·如何界定受贿行为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司法实务中,要想以受贿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就要先对受贿行为作出界定才行,此时该如何界定受贿行为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界定受贿行为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1、检察院自行提出延期审理,对新案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将新案旧案一并起诉;2、如果检察院未对新案提起诉讼,则法院有权将该案退回检察院,要求其补充侦查。二、假释期间发现新罪...


·死刑执行变更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死刑执行的过程中,要是发现案件存在异议的话,那此时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执行死刑。当然,这不是开玩笑的,因此不是随便想变更死刑执行就能变更,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死刑执行变更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执行变更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


·行贿罪要件是什么 行贿罪如何处罚
      说到行贿罪要件其实也就是指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在判定某个行为是否属于行贿罪的犯罪行为时,就需要从这方面入手分析。看实际的行为,与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是否一致。那究竟行贿罪要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贿罪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判缓刑后五年又犯算累犯吗
      被判处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所以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释放后,再次犯罪的,并不认定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盗窃罪是否可以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