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屋财产归谁所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因为婚前财产尤其是房产归属问题上没有明确而导致结婚后产生矛盾和纠纷。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具体而言,婚前房屋财产归谁所有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一、婚前房屋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法律明文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通常以产权证登记的名称为准。如果房屋购买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则房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是贷款购房,就需要严格界定房屋购买时间及还款时间,即婚前一方购房,婚后还贷的,在离婚时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所有,但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款,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款的金额要求房屋所有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存在同居,就需要靠具体的举证来证实房产的归属。现实中有很多情况是父母为子女买房,此时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这时举证成为重要的问题了。
  二、婚前财产如何证明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证明婚前财产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三)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建议男女在结婚之前可以先办了一个公证,这样也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从而影响夫妻之前的感情。当然,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对方就不能主张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产权证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这还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


·杭州二手房出租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现在,房价不断上涨,很多人都纷纷选择租房,放弃了买房的念头,租房花钱较少,相应生活品质会得到大幅度提高,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资金短缺的人来说,更乐意选择二手房租住,因为二手房会比较便宜,很适合一时没有更多资金的人选择,那我们就看一下杭州二手房出租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一、手...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如果能够和开发商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签订退房协议退房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退房协议该怎么写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退房协议怎么写 1、退房协议中一定要写明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名称,开发商的...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一般应为未成年人。理由如下:一是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记人是产权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理论及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证制度,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在权人。《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