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银行打交道在所难免。在银行办理一些手续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曾经有网友反馈自己在工商银行办理业务后,个人信息就被泄露导致了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相信您才最会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信息安全:非法泄露、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获罪
  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个人如何防止信息泄露
  1、不随意填写问卷。目前填写问卷似乎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在网上、街头,甚至是学校的自习教室,都可能遇到有人以各种接口请你填写问卷。此时不要随意的填写问卷,更不能在问卷上填写个人重要的信息。不然在不经意间你的电话号码、邮箱等重要的联系方式就可能泄露,甚至会被转卖。
  2、不贪占小便宜。爱占便宜是人的天性,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网上或者是街头,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留下联系方式等先关信息,就会获得免费赠送的小礼品。此时你泄露的是个人的信息,但是得到的是并不实用,甚至是根本没用的小物件,确确实实地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3、快递单据不随意丢弃。收发快递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更有不少人接到快递后,把东西拿走,箱子和快递单据随手就丢在了垃圾桶里。快递单据上一般都会记录着你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将快递单据随手丢弃,无意会在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很多信息。
  4、车票机票正确处理。目前火车票和飞机票都是实名制购票,在票面上留有自己的姓名和部分身份证号等信息。因此在乘车出站之后绝对不能随意将票据丢弃,更不能一出站就被非法分子收走。
  5、不随意留下自己联系方式。在很多时候,我们随意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结果会莫名其妙地接到很多电话,比如看房的时候。打这些电话的人往往知道你的需求,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给你,甚至会影响你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因此为了自己耳根清净,尽量不要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6、打印店打印后立刻删除打印信息。打印店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也能带来很多麻烦。在打印店打印,有人喜欢将U盘的文件拷到打印店桌面上,而打印后又往往忘记删除。在这种情况下,打印一般的文件还好,如果打印的是个人简历,那么难免会泄露个人的信息。
  7、电脑安装防火墙。网络世界丰富多彩,但同时也充满危险。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网络生活,在上网前,最好打开防火墙。如此可以给自己的电脑穿上一件防护衣,避免外来的攻击,减少通过网络泄露自己信息的概率。
  8、正规网站上网、购物。查看消息或者浏览视频的时候,一定要去正规的网站,不然尽管安装了杀毒软件,但是也不能保证电脑不会感染病毒。尤其是购物的时候。会涉及到网上网上付,使用正规有保障的网站,安全系数会更高。
  9、不随意接收或者打开陌生的邮件。打开邮箱,看到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千万不能轻易打开。尤其是看到中奖或者是奖品认领等带有相关衔接的邮件时,更要万分小心。不能轻易打开连接,否则很可能泄漏你的浏览记录,甚至是重要网站的账号或者密码。
  相关的人员会承担相应处罚。而个人在平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自己的信息泄露,影响个人正常生活,严重的话还会遭受到经济损失。如果个人信息确实被泄露,对自己造成了影响,也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工伤保险原则都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


·档案里假劳动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档案里假劳动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一、劳动合同造假如何处理 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做伪证的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个工程存在的意义是其有质量保证,若存在质量瑕疵,则对公民的生命是会造成损害的。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而基础工程是最为重要的工程,只有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


·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是什么?
      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是什么?1、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主要是前者为刑事处罚后者是行政处罚,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被决定的劳动教养期限大多...


·事故死亡半年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其实如果劳动者本人是因为工伤事故而死亡的话,这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工伤事故了,是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一部分人对家属具体死亡的原因可能并不清楚,可能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听别人说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事故死亡半年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一、事故死亡...


·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严格的鉴定标准。通常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分为1到10级,所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工伤鉴定的结果为四级的话,表示该员工所遇到的工伤状况是比较严重的,对员工本身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四级赔偿...


·醉驾判缓刑对工作有影响吗
      有一定影响。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被判缓刑的劳动者,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同样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在解雇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
      在工作中会有难免的疏忽从而导致受到伤害,这时就有人疑问道,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证人吗?是不是必须有人看到才算工伤呢?其实在工伤验证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下面由我来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


·女职工哺乳期时间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积极要孩子,可是在职的妈妈数量也很多,妈妈们知道女职工哺乳期时间是多少吗?知道哺乳期有什么特殊待遇吗?接下来,的我们就来为您介绍。 一、哺乳期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终局裁决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分项: (1)计时(件)工资(含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基本生活费等特殊情况下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