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受贿案最新司法解释的消息,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
  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等特定款物的;
  (二)将赃款用于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拒不退出赃款赃物,或者挥霍、转移赃款赃物致使大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
  (四)曾因财经违纪等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
  (五)串供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受贿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强行索取财物,败坏行业风气的;
  (二)受贿后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具有欠款第(二)至(六)项规定情形的。
  三、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万元以上,同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法定从宽情节并认罪悔罪的,一般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虽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并认罪悔罪的,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同时具有下列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虽不构成立功,但为破获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的;
  (二)贪污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受贿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的;
  (三)收受请托人财物后、案发前,因畏罪、悔罪,主动退还全部或者大部分受贿赃款赃物的;
  (四)在于亲属的共同受贿犯罪中,虽接受亲属转达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事后才明知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受贿主观恶性不深的;(五)接受请托并收受他人财物后,实际未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未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其他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形。
  四、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或者本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符合前款规定情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在裁判文书上决定其死刑缓期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事件,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国家政府官员如果违纪也应该受到处罚,并且受群众监督。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要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任何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维护社会安宁。
  
  
  


·电信诈骗罪需判刑几年 诈骗罪情节严重指什么
      电信诈骗罪需判刑几年 诈骗罪情节严重指什么由于《刑法》中并没规定电信诈骗罪,因此要是行为人利用电信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数额的话,此时一般是认定为诈骗罪。因此说到电信诈骗罪需判刑几年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在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罚,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介绍。 一、电信诈骗罪...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构成犯罪,偷了别人的东西后又将东西还回去的,如果偷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将财物还回去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在处理形式案件是如果涉及到需要对案件的证物进行司法鉴定,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往往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鉴定的。但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此时需要了解的就是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那么,我们整理了一份相关的内容,您阅读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启动程...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


·诈骗罪坐牢还要还钱吗 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诈骗罪坐牢还要还钱吗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有哪些
      在刑法中,杀人也细分为很多不同的犯罪类型,根据行为人主观意识的不同,可能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也不相同。那么究竟这些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进...


·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以下几点: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这一问题,所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多久移...


·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有些判决结果的情况为缓刑,也就是延缓执行等处罚,而此时犯罪分子还可以自由的活动,但相比一般人还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


·无证驾驶要负刑事责任么?
      无证驾驶要负刑事责任么无证驾驶目前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无证驾驶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当然,若是无证驾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后果,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那么此时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的刑事处罚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