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那么,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吗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所以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公司发现员工有问题,就可以辞退员工。并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所以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公司发现员工有问题,就可以辞退员工。并没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只有在转正后,公司才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才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也就是说,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工作不合格,不遵守公规定就可能会被辞退,这也是正常的。并且也没有相应的补偿金,但劳动者可以要求工作报酬。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
      退休打工人员受伤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


·未满16岁是童工么,雇佣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国不仅从法律上禁止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而且也提倡您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举报。为了能完善举报雇佣童工及禁用童工这一制度,需要您对童工的规定标准年龄有所了解,而作为用人单位更要对对雇佣童工的处罚了如指掌。那么未满16岁是童工么?雇佣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建设工程时,消防工程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一旦出现意外火灾,消防工程是挽回资本、减少损失的有力及时的手段,所以确保消防工程的合理建设和质量检查是十分有意义的,这个有消防工程质量保修期,它是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


·工伤赔偿计算
      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也经常存在,对其如何处理需要谨慎。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劳动者本身年满16周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条件,应按实际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实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重点内容? 一、抓好3个环节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 1、进行装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